3.5.5.消防用水的延续时间。应按火灾时储罐安全放空所需的时间计算;当其安全放空时间**过6h时,高压喷雾灭火系统,按6h计算。3.5.6.污水处理场的消防用水量应根据污油罐的消防用水量计算确定,泡沫喷雾灭火系统,但不得小于60。注:液化烃储罐容积大于或等于1000m^3时,推荐在罐区周围的环形消防水管道上设置固定消防水炮,水炮的设置数量和位置应能有效保护整个液化烃罐区,其移动式消防水量按2个炮的出流量计(2x40)。
室外消防给水系统设计要点:(4)工厂、仓库、储罐、堆场及民用建筑的室外消火栓用水量依建筑物类别、建筑物体积、储存物品种类和储量确定。(5)室外消防给水管网应布置成环状(室外消防水量小于及等于15L/s时可为枝状)。(6)室外消火栓的种类:室外地上式消火栓和室外地下式消火栓。推荐采用地上式消火栓,但北方寒冷地区宜采用地下式消火栓或有防冻措施的地上式消火栓。每个室外消火栓的流量按10~15L/s计算。
7.2室内消防给水管道:7.2.1下列情况消防给水管道应连成环状,且至少应有两条进水管与1、室外管网或消防水泵连接。室内消火栓**过10个且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15L/s的多层建筑;2、高层建筑。7.2.2消防竖管的布置,浙江喷雾灭火系统,应保证同层相邻两个消火栓的喷水器的充实水柱同时到达被保护范围内的任何部位。7.2.3室内消防给水管道应采用阀门分成若干单独段。对于单层公共建筑,检修停止使用时关闭的消火栓不应**过5个。其它建筑阀门的设置应保证检修管道时关闭的消防给水立管不**过1根;当消防立管**过4根时,可关闭不相邻的2根。